轻工与食品学院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3-09-19 点击

为了加强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为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周长明、王志国

  组  员:吴媚卿、李婷婷、郭家奇、戴红旗、王琪、金永灿、苏二正、曹云峰、吴彩娥、夏夏、卞辉洋、范龚健、杨韦

  秘 书:王莉

二、推荐原则及推免名额分配

(一)学院党委会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予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被推荐者必须达到《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的推免生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三)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推免指标17名,学院按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学生比例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分别为轻化工程8人,食品科学与工程5人,食品质量与安全4人。各专业按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的方法确定推免名单。各专业若有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值高低排序,若平均学分绩点值一样,以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平均分高低排序。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前茅,原则上不低于前3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六)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四、综合评价细则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总成绩 = 学业成绩(占比70%)+ 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见附件1)。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一、二、三年级所修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为准。

学业成绩=[(申请者本人GPA/本专业最高GPA)*100]×70 %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30分包括: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1.5%。以上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1.科研成果:经审核认定为申请者本人的科研成果加分认定见附件2:《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科研成果中的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其中学术论文限1篇,仅限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非南京林业大学第一单位的论文不计入,录用未发表的期刊需附上录用证明;知识产权限1项,知识产权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林业大学,申请人排名第一。国际发明专利仅限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

2.学科竞赛:经审核认定为申请者本人参加的学科竞赛奖项加分认定见附件3:《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获得多项学科竞赛奖项时原则上仅取一项最高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见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4.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加分认定见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5 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认定见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2023年9月20日24:00(北京时间)前。申请者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在遴选工作小组范围内公开答辩,经审核认定为申请者本人的成果方可记入加分。

五、时间安排

    9月19日前,学院讨论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轻工与食品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执行。

9月20日前,广泛通知学生,动员学生积极申请,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7)、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仅提供推免工作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低等级、低级别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供)。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0日24:00(北京时间)。如以邮件形式提交材料者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第二天9:00前补齐所有纸质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428795;邮箱:njfu_qgwang@163.com

9月22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1 确定初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工作纪律及其它

(一)学院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请推免者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学校主动报备声明。

(四)本规定未及的其他事项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并负责解释。

 


南京林业大学

轻工与食品学院

       2023年9月18日

 

2024年推免实施办法

附件1: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附件2: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

附件3: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

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7: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