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进出站申请程序
一、 进站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一) 申请者可与拟申请的流动站直接联系,也可以与学校博管办联系,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申请表》,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二) 根据申请材料,有关流动站对符合招录条件的博士后申请者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指导组进行面试考核,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取得的科研成果、个人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查,并根据学科发展及科研任务需要,择优录取,将面试结果报校博管办。
(三) 确定的申请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以真实姓名注册,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按要求下载申请材料送交流动站。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份由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所写的推荐信;
3)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4)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5)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由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
6) 博士后进站体格检查表(如发现患有严重疾病如精神病、癫痫病、恶性肿瘤等,不适宜进行科学研究的,则不予申报);
7) 已结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8) 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博士后还需签订有关协议,提供《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和《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表》。
(四) 流动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上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指导组的审查意见,并将材料报送校博管办。
(五) 经校博管办审批后报江苏省人事厅博管办审批并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已批准进站的博士必须按期进站,办理户口迁移和校内报到手续。如果超过规定进站日期一个月仍未报到,博管办及流动站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若有特殊情况,应在规定日期前向博管办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延期进站。
二、 出站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一)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的工作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博士后人员须在出站前1个月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研究课题,提交《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同时网上申请出站,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另外,在站期间获得科研资助项目的,须一并提交项目结项书和经费结算表。
(三)博士后人员离站前必须在流动站作一次在站期间科研工作汇报,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指导组听取汇报,对其研究报告和科研成果进行审议,并写出评定意见。
(四)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指导组共同商议,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将鉴定意见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五)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的工作由本人自行落实,须取得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受的函件,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的附件递交。
(六)出站材料报送省人事厅审批后,博士后人员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七)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时,须凭已办完手续的“离站单”,到校博管办办理离校手续,领取《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进出站申请程序
更新时间:2010-03-09 点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