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5-12-25 点击

南京林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南林教[2005]05号(201512月修订)

课程设计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门课程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为保证课程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选题

1、课程设计的选题应尽量覆盖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系(教研组)主任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系(教研组)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

1、课程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由指导教师编写,系(教研组)主任审定,在课程设计开始之前印发给学生。

2、任务书应包括设计题目、设计任务、参考资料。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及设计成果有明确要求。(格式参照附件2

3、指导书是学生在课程设计时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设计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程设计的类别、目的、内容。

2)课程设计的设计步骤、设计要点。

3)课程设计中所涉及主要技术的关键性分析和解决方案。

三、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学生在完成任务书中所要求的课程设计作品和成果外,对于理工科类的课程设计,要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1份(不少于2000字);对于文管类的课程设计,要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

说明书(论文)应包括封面(格式请参照附件3)、任务书、正文及参考文献(资料)等内容。

四、成绩评定

1、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考核或答辩,评定成绩。

2、成绩评定应综合以下因素:

1)说明书(论文)及设计图纸的质量(占60%)。

2)独立工作能力及设计过程的表现(占20%)。

3)回答问题的情况(占20%)。

3、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5%

4、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保留四年。

五、指导教师职责

1、选择题目,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编写课程设计指导书。

2、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3、检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撰写指导课程设计工作总结,并及时归档。

4、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每天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自然班,若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六、院、系(教研组)职责

1、系(教研组)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2、学院负责课程设计检查,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撰写课程设计工作总结,及时上交至教务处。

3、经常组织课程设计教学改革研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和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七、教务处职责

1、下达各学期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对全校的课程设计进行规划和协调。

2、组织督导组及有关人员对课程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3、对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抽查和评审,组织课程设计先进单位的评比与表彰。

八、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

2、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做等行为,一经发现,其成绩以不及格记,并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3、课程设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设计,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4、课程设计期间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嬉戏或开展其他休闲娱乐活动。

九、本规定自2015122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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