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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发布时间:2009-07-09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细则》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进一步作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应具备的条件:
1
、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
、对党有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
、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突出。每学期平均绩点为2.4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班级的前50%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具体程序及要求:
1
、联系人认真审查入党申请书,从书面上了解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入党动机,并作个别谈话进行深入了解。
2
、是团员的要经过团组织择优推荐。
3
、党支部研究提名。
4
、由支部大会,在充分征询群众意见的前提下,讨论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
、所在党支部为积极分子确定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尽量保证培养联系人与积极分子之间没有可能影响其入党的其他关系。
2
、培养联系人每三个月认真审阅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根据思想汇报是否写实进行签阅,并不定期的找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其近期的表现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相关情况如实记录于积极分子考察表。
3
、在培训期间无缺勤,无请假,思想汇报深刻,学习小结有内容,党课结业考试优异者,将评选为“优秀积极分子”学员;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以及代签到者,将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党委办公室备案。

 

三、确定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
、经过党组织一年(特别优秀的一年级学生半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递交思想汇报而且思想汇报是写实的(每学期两份)。
2
、经过院党校培训合格者。
3
、学习成绩良好。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第3

4、群众基础好。

5、通过团组织推优。

6、具备党员的基本条件。
具体程序及要求:
1
、党支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
2
、党支部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
3
、征求团组织意见。(限于共青团员)
4
、党的支部委员会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审查。
5
、党的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讨论,在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范围内民主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同时报院党委备案。
6
、由各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员为其入党的介绍人。

 

四、吸收为预备党员
 
对于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公示同意接纳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履行下列程序:
1
、由本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首先由本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党支部对介绍人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其后,大会讨论,讨论后由申请人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由支部大会的正式党员行使表决权,表决后由支部大会做出决议。
3
、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全部有关材料上报院党委进行审批。
4
、学院党委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或是分成小组与申请人分别谈话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五、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
、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入党介绍人和预备党员的汇报,认真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谈话等方式正确地引导,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入党介绍人在认真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后进行签阅,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党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期的重要依据之一。